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各類民用無人機陸續出現在安防
監控、廣告婚慶、新聞影視、勘探測繪、農業植保及個人休閑娛樂等領域。為維護公共安全、空中飛行和社會管理秩序,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合法權益,加強對各類“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重慶沙區警方對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通告中的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并對外發布。
什么是“低慢小”航空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民用航空器和空飄物,包括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自備飛行控制系統、并從事非軍事、警察和海關飛行任務的航空器,以及孔明燈等空飄物。
“低慢小”航空器如何規范“飛天”?
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擁有者應當按照民航主管部門管理規定,在“無人機實名登記系統”(https://uom.caac.gov.cn)進行實名登記,并將系統給定的標志粘貼在無人機上。嚴禁改裝飛行硬件設施或改變出廠飛行性能設置。在本區行政區域內進行民用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低慢小”航空器的禁飛區域
1.黨政機關等重點地區;2.民用機場沿跑道中心線兩側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范圍內的凈空保護區域;3.軍工、通信、供水、供電、能源供給、危險化學物品儲存、大型物資儲備等重點防控目標區;4.車站、碼頭、港口、商圈、街道、公園、大型活動場所、展覽館、學習、醫院等人員密集區域;5.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公告的臨時管制區域。
目前,重慶市沙坪壩區已在禁飛區域設置醒目警示標識,并在居民區樓宇出入口、電梯間等顯著位置張貼警示宣傳海報。未經空管部門批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放飛無人機,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無人機的禁止行為
1.偷拍軍事設施、重要黨政機關和其他保密場所;2.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生產、教學、科研、醫療秩序;3.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4.追逐、攔截他人,或者制造噪音干擾他人正常生活;5.投擲、傾倒物品或者傷害他人身體、損毀公私財物;6.偷窺、偷拍個人隱私行為;7.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民用無人機違規飛行的將如何處理?
違反《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違規飛行過程中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