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北京市司法局對近期公布的《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進行解讀。今年北京市政府共安排立法項目36項,其中年內力爭完成項目22項,適時提出項目14項。
據介紹,36項立法項目主要涉及四個方面:一是圍繞促進首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方面;二是圍繞提升公共衛生、公共服務水平,建設和諧宜居環境方面;三是圍繞完善社會保障、兜牢民生底線方面;四是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維護首都安全穩定方面。
其中在創新社會治理、維護首都安全穩定方面,北京市擬制定鐵路沿線安全管理規定和地震預警管理辦法,修訂王府井步行街地區管理規定、廢止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和公共場所外語標識管理規定,開展修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無線電管理辦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管理辦法和“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的立項論證等。
另外,在力爭完成項目的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中還包括數字經濟促進條例、城市更新條例、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