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大力推動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從支持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數字產業化發展、支持產業數字化轉型等方面出臺23條措施,全面支持數字經濟發展。
在基礎設施保障上,《政策措施》明確,將開放公共機構和國有企業所屬的民用建筑、公共設施、公共綠地,以及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共設施(電力設施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用于通信基站及其配套機房、匯聚機房建設。
為支持數字產業化發展,云南將培育省級數字經濟園區,每年評選5個重點數字經濟園區,每個園區省級給予2000萬元資金支持,用于支持園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產業培育等工作;推動數字經濟企業集聚發展,有關州、市人民政府可在數字經濟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含,下同)、2億元、5億元、10億元時,分別給予100萬元獎勵,可超額累進;積極培育市場主體,首次上榜中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競爭力前百家的企業,進入榜單前10名、11―30名的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連續2年進入上述榜單且排名提檔的,給予差額獎勵;招引企業落地,鼓勵數字經濟企業在云南設立研發中心或子公司,對實際到位資本金達5000萬元(含)以上的,可由企業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
《政策措施》還鼓勵發展平臺經濟,支持各州、市人民政府聯合行業協會等各類主體,圍繞地方特色產品和群眾生產、生活需要,建設網絡銷售、生活服務、社交娛樂類平臺,每年評選不超過10個行業特色鮮明、整合資源明顯、示范引領作用強,并且具有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平臺,對于項目實際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300萬元一次性補助。
數字化轉型是數字經濟發展的必要路徑。根據《政策措施》,全省將持續推進“數字化轉型伙伴”行動,支持由企業或機構自主投資建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對服務企業數超過200家(含)的,每年擇優評選不超過10家,對于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年度運營成本3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運營企業或機構100萬元一次性補助;推進傳統產業園區數字化轉型,遴選10個以上園區作為試點,進行智慧園區建設,每個試點園區從省級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資金中給予2000萬元支持。
從數字經濟應用示范項目來看,云南將支持建設一批5G、物聯網、大數據等領域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應用、新業態應用試點;重點培育智慧能源、智慧交通、智慧環保等應用示范項目。省級每年遴選20個應用示范項目,對于實際投資額(含設備、軟件)1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首個形成規模商用的數字化應用項目,省級每年遴選10個應用試點,對于實際投資額(含設備、軟件)20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補助。
《政策措施》還特別支持創新發展。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牽頭制定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商用密碼等產業發展有關標準的單位或個人,省財政給予經過權威機構認定的國際標準50萬元/件、國家標準30萬元/件、行業標準20萬元/件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