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加強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從高度重視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管理、加強電化學儲能電站規劃設計安全管理、做好電化學儲能電站設備選型、嚴格電化學儲能電站施工驗收、嚴格電化學儲能電站并網驗收、加強電化學儲能電站運行維護安全管理、提升電化學儲能電站應急消防處置能力七個方面對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提出了具體措施。
《通知》提出要加強電化學儲能電站規劃設計安全管理,加強風險評估。在電化學儲能電站項目規劃過程中,要堅持底線思維,加強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合理確定電化學儲能電站選址、布局和安全設施建設。要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確保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和使用。
加強設計審查。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開展設計工作,并組織開展設計審查。設計文件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安全設施的配置應滿足工程施工和運行維護安全需求。要按照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好全過程的檔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