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記者從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該院辦理的全省首例向互聯網法院提起的涉“人臉識別”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公開宣判,判決鄭某等4名被告立即停止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侵害、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公開賠禮道歉并以行為補償彌補損害。此前,被告鄭某等4人已被法院刑事判決認定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一年不等,并處罰金。
購買個人信息,利用高清身份證頭像照片制作AI視頻
當前,人臉識別技術濫用、“大數據殺熟”、應用程序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頻發,公民個人信息屢被不法分子非法交易,嚴重影響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乃至財產安全。
2020年8月起,鄭某通過“蝙蝠”、微信、QQ等即時通訊軟件隨機向社會公眾發布可代查高清身份證照片、身份證號碼等個人敏感信息(俗稱“查頭”)的廣告,并在“蝙蝠”軟件上組建群組專門用于個人信息非法交易。
任某、戴某、陳某三人通過廣告加入該群后,按照下家提供的個人信息,從上家鄭某手中購得與個人信息相匹配的高清身份證照片,利用照片制作人臉識別動態視頻(比如眨眨眼、點點頭)賣給下家,從中賺取差價牟利。
這些利用高清身份證頭像照片制作的視頻可以通過一些App的人臉識別身份驗證(俗稱“過臉”),也就是說,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可能就被一些軟件判定人臉識別成功,造成嚴重的個人信息泄露隱患。
截至案發,鄭某等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2000余條,造成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甚至被冒用,嚴重侵害眾多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擾亂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檢法“兩長”同堂辦案,探索公民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刑事與民事多元共治
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在對鄭某等人一案進行刑事案件審查起訴的同時,第一時間著手開展公益訴訟調查。被告鄭某等人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不僅觸犯了刑法,同時也違反了《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中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構成對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依法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雖然鄭某等人已經被判處刑事處罰,但是他們的行為給個人信息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并沒有修復,社會公共利益依然處于受侵害狀態。
2021年9月9日,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對4名被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作為民事公益訴訟線索立案,以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推動互聯網領域侵害個人信息問題的綜合治理。
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復同意,越秀區人民檢察院就該案直接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今年2月25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公開審理此案,越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林偉忠作為主辦檢察官、廣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邵山作為審判長審理本案。檢法“兩長”同堂辦案,向社會展示了檢法兩家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極其嚴肅的法律立場。
審理過程中,除了要求鄭某等4名被告停止侵害、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賠禮道歉之外,越秀區人民檢察院還創設性提出以行為補償的方式彌補和修復其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的訴訟請求。鄭某等人需要通過開展與個人信息保護相關的警示教育、公益宣傳、志愿服務等方式進行行為補償,以彌補和修復其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消除不法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
庭審中,4名被告當庭再次真誠地賠禮道歉,并表示后續將積極履行判決,以實際行動修復受到損害的社會公共利益,最大程度降低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