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天津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旅游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條例》特別提到了推進天津市智慧旅游公共服務的模式創新。綜合運用移動通信、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整合旅游、交通、氣象、測繪等信息,發布氣象預報、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道路通行、游客接待量等實時信息。
《條例》共六章五十六條,緊緊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全域旅游、促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主題,明確了規劃與開發、培育與扶持、管理與監督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以法治方式推進體制機制改革,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科技創新和科學普及是實現創新發展的兩翼,為此《條例》鼓勵科技館、博物館、天文館等專業科普活動場所開展以生物多樣性保護、防震減災、信息技術等為主題的科普旅游。
同時在科技創新方面,《條例》鼓勵和支持旅游領域科學研究和產品開發,培育發展旅游裝備制造業。
為了促進旅游行業的高質量發展,《條例》還提出,要推進旅游相關數據開放共享,支持和引導旅游經營者整合線上線下資源,開發沉浸式互動體驗、虛擬展示、智慧導覽、云旅游等數字化體驗產品。提高旅游消費場所通信網絡覆蓋水平和支付方式的便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