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正式施行。新修訂的條例于2022年5月25日經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稐l例》指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鼓勵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支持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工藝的推廣應用和管理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推進安全生產產業發展。
《條例》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并專項用于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和維護;重大危險源
監控;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等相關內容。
對于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供電、供氣、供熱、垃圾處理、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的運行管理單位和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管線施工和運營單位,《條例》指出應當加強設備、設施日常維護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鼓勵采用新技術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及時發現和處置危害管線運行安全的行為,保障基礎設施的安全運行。
《條例》還進一步完善了對影劇院、飯店、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要求,同時明確了電動車集中充電場所,以及室內體驗、競技類新業態的安全管理規范。《條例》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不得改變經營場所建筑的主體、承重結構和消防設施,應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確保暢通,安裝必要的安全
監控系統,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實際容納的人員不得超過規定的容納人數等。
另外,《條例》鼓勵對危險化學品實行專門儲存、統一配送、集中銷售,推動危險化學品集中管理體系建設,加強教育、衛生、體育、科技等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鼓勵生產經營單位通過本市危險化學品信息平臺開展危險化學品交易活動,實現危險化學品全過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