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公安部聯合制定《關于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全面強化水利部門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加強水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依法打擊河湖違法犯罪行為,不斷提升河湖安全保護水平,共同維護國家水安全。
意見明確,水利部門嚴格執行涉水法律法規,依法查處各類水事違法行為,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機關依法受理水利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嚴厲打擊、嚴肅查處暴力抗法和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
意見明確,加強重點水利工程安全保衛。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要強化重點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和執法巡查,督促指導工程管理單位完善水利工程安全保障制度,制定突發事件與反恐怖應急預案,強化安全保衛機構和隊伍建設,配備專兼職安保人員、必要的裝備設備和技術防范設施,加強對重要部位的日常維護和巡查檢查,開展相關應急預案的演練,及時發現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公安機關加強對轄區內重點水利工程治安保衛和反恐怖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完善治安保衛和反恐怖制度、落實治安規范和反恐防恐措施,接到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警,及時出警,依法處置。
意見提出,強化河湖安全保護協作保障,強化要素保障。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要推動基層黨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責任單位加強涉水警情、案情多發頻發水域的防護設施建設,在水域周邊設置安全隔離帶、防護欄、警示牌等,布建滿足安全防護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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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等信息化設備,最大限度消除監管、防護“盲區”,有效預警、防范、處置涉水案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