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交通運輸部網站發布了《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9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實名制管理提出了新要求;鐵路行業快速發展,電子車票全面實施,自動實名售票、取票、檢票、驗票等新設備和人臉識別等新技術逐步投入應用,車票實名制管理的外部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亟需修訂完善現行《辦法》,并與新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相銜接。
新頒布的《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修訂內容主要包括調整車票實名制管理范圍、細化車票實名購買要求、完善車票實名查驗規定、增加法律責任的內容。
《辦法》對快速及以上等級旅客列車和相關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進一步明確所有鐵路旅客列車和車站實行車票實名制管理。
《辦法》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為車票實名制管理提供必要的場地、作業條件,以及車票查驗、身份證件識讀等設備;積極推進管理和技術創新,通過互聯網、電話、自動售票機、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提供實名售票服務,逐步配備自助檢票、查驗等設備,為旅客實名購票、乘車提供便利。
《辦法》要求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對車票記載的身份信息、乘車人及其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核對,旅客應當配合;二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開設人工實名查驗通道,為老年人、證件無法自動識讀、需要使用無障礙通道和其他需要幫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服務。三是明確在旅客列車上的實名查驗要求。四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在旅客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義務和相關防護措施要求。
在增加法律責任的方面,《辦法》一是明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制止擾亂車票實名制管理秩序的行為。二是對鐵路運輸企業不落實車票實名制管理要求的,明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進行處理;對泄露旅客個人信息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三是明確鐵路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等情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