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出臺了《文化和旅游部 公安部關于加強電競酒店管理中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通知》,對日益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電競酒店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提出了規范要求。
《通知》明確,電競酒店是指通過設置電競房向消費者提供電子競技娛樂服務的新型住宿業態,包括所有客房均為電競房的專業電競酒店和利用部分客房開設電競房區域的非專業電競酒店。電競酒店每間電競房的床位數不得超過6張,計算機數量和入住人員不得超過床位數。
《通知》共十五條,堅持包容審慎,堅持“小切口”,從明確底線、強化主體責任、加強協同監管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建立系列事中監管制度。一是明確業態屬性、二是明確監管依據、三是建立事中監管制度。要求電競酒店經營者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設置禁入標志、履行告知義務、落實“五必須”、實施網絡安全技術措施、圖像采集技術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等防范未成年人進入電競房的系列監管制度。四是加強協同監管。
針對實施圖像采集技術措施,《通知》要求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大廳、前臺、通道、電競房區域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區域內的合理位置安裝圖像采集設備并設置采集區域提示標識,加強檢查值守,發現有未成年人違規進入電競房區域的,要及時勸阻并聯系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圖像采集信息應當依法留存,不得不當披露、傳播,并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等部門檢查電競房時提供查詢。
《通知》要求實施網絡安全技術措施。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依法制定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實施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電競酒店經營者應當設置禁止未成年人登錄計算機、消費時長提示等功能,并通過網絡技術措施服務提供者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提供電競房分布、設置禁止未成年人登錄功能以及阻斷登錄情況等可查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