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獲悉,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總體部署,落實“十四五”智能制造發展規劃要求,深化智能制造推廣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聯合開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
根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實施方案》,總體目標為:堅持立足國情、系統推進、分類遴選、動態調整的原則,推進場景創新、工廠示范和區域試點,遴選推廣優秀智能場景,以“揭榜掛帥”方式推進細分行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創建智能制造先行區,構建“點線面”結合的試點示范體系,發揮先進典型帶動作用,加速新技術、新裝備、新模式推廣應用。
試點示范內容主要包括智能制造優秀場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和智能制造先行區三個方面,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查看《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行動實施方案》。
申報主體需為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示范工廠申報主體應通過智能制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http://miit-imps.com)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需達到國家標準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或滿足相關行業智能制造指導性文件要求。
到2025年,建設一批技術水平高、示范作用顯著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培育若干智能制造先行區,凝練總結一批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推廣應用價值的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帶動突破一批關鍵技術、裝備、軟件、標準和解決方案,推動智能制造標準的試點應用,探索形成具有行業區域特色的智能轉型升級路徑,開展大范圍推廣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