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網絡數據處理活動,保護個人、組織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國家網信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并于14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國家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按照數據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的影響和重要程度,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重要數據、核心數據,不同級別的數據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國家對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進行重點保護,對核心數據實行嚴格保護。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數據分類分級要求,對本地區、本部門以及相關行業、領域的數據進行分類分級管理。
征求意見稿提出,數據處理者利用生物特征進行個人身份認證的,應當對必要性、安全性進行風險評估,不得將人臉、步態、指紋、虹膜、聲紋等生物特征作為唯一的個人身份認證方式,以強制個人同意收集其個人生物特征信息。
根據征求意見稿,數據處理者應當建立便捷的數據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處置數據安全投訴舉報。數據處理者應當公布接受投訴、舉報的聯系方式、責任人信息,每年公開披露受理和收到的個人信息安全投訴數量、投訴處理情況、平均處理時間情況,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