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4日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
征求意見稿提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制作、生成、合成的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
根據征求意見稿,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進行標識。服務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內容下載、復制、導出等方式時,應當確保文件中含有滿足要求的顯式標識。
征求意見稿指出,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規范生成合成內容傳播活動。包括提供必要的標識功能,并提醒用戶主動聲明發布內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內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