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推薦、刷臉支付、生成式人工智能……以數據為核心的一系列新業態,正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加便捷且有趣。
“但很多時候,我總覺得自己好像被透視了?!?1月18日,家住浙江杭州的胡淼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憂慮。他說,在用戶同意應用程序、企業等使用個人數據后,數據的下一站便仿佛成了未解之謎?!耙悄軜嫿ㄆ鹨粋€無形的邊界,規范數據的流向,我們就能高枕無憂了?!彼f。
實際上,我國早在數年前便已啟動了構建數據安全邊界的“工程”――數據立法。前不久,這一工程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公布,并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數據安全面臨困局
“您家的房子需要裝修嗎?”“您家孩子需要報名鋼琴培訓課嗎?”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騷擾電話,實則是數據泄露和濫用的表現之一。這背后是一條條數據泄露的利益鏈。
在廣東廣州互聯網法院公布的國內首起“人臉識別案”中,不法分子僅通過獲取個人照片,再利用人工智能軟件生成虛假的動態人臉識別視頻,就能繞過人臉識別系統,進而竊取敏感個人信息。而這樣的情況并非個例。
貴陽大數據交易所政策研究員肖連春分析,在數據流通時,個人主要面臨以下幾個困境。首先是個人數據確權難。數據權利融合了財產權、人格權等多重權利要素,且其權屬關系橫跨個人、企業等多個主體,是一個頗為復雜的權力體系。其次是個人數據交易不規范。目前個人數據的交易往往游離于場外,侵犯個人隱私、損害個人權益的情況在網絡空間中屢見不鮮。數據授權方面也存在明顯短板。個人在數據流轉過程中缺乏通暢的授權途徑,甚至在很多時候,用戶對數據流向、使用目的的知情權難以保障。
“同時,個人不持有或現有條件無法支持個人持有個人數據,導致個人無法有效維權?!毙みB春補充。
數據立法走向何方
奇安信集團副總裁嵇盛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我國數據安全立法保障已相對健全,但數據法體系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缺乏具體落實法律規章所需的配套細則。
近年來,法律的滯后性以及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使得許多已有的法規、條例在面對新問題時顯得“力不從心”。因此,數據立法這一龐大工程,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
“數據流通領域仍然有很多問題亟待解決,例如數據確權問題,促進數據流通與保護數據安全的協調問題,公共利益、商業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平衡問題等。”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羅先覺表示,下一步,應加快制定國家層面的數據流通、數據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數據流通法律制度,加強數據流通監管,充分發揮數據要素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作用。
數據法體系的完善不僅需要立法者發揮作用。肖連春說:“鞏固數據流通的邊界,還需要技術開發者、平臺企業、中立型獨立性機構和個人等主體形成合力?!?
嵇盛育指出,數據安全企業在數據法體系的完善過程中可以扮演多種關鍵角色,以支持更加完善和有效的法律法規的制定。“數據安全企業可以通過參與制定相關標準、開展公共教育等多種方式,讓相關法律法規更具可行性?!?
“促進個人數據的開發利用,是促進數據要素持續流動的重要基礎,在這方面我們還有很多要做的。”肖連春感慨。
對此,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表示:“針對數據安全存在漏洞的問題,亟須形成合力,完善以法律為核心的數據治理體系。只有這樣,才能讓數字經濟真正惠及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