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近日施行?!稐l例》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實際,突出“海南特色、創新突破”,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近年來,海南數字經濟發展進入快車道,全省數字經濟年產值已超1000億元。為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關于數字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有必要通過數字經濟立法,在堅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大力倡導“促進發展、包容創新、審慎監管”的理念,構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快速成長的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相適應的法規制度,為新時代社會發展和產業變革留下足夠的創新空間和監管彈性。
《條例》共四十條,涵蓋總則、數字基礎設施、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數據要素、政策保障、附則7大板塊。
《條例》提出,適度超前布局數字基礎設施。按照統籌通信基礎設施、算力基礎設施、新技術基礎設施、國際通信基礎設施、融合基礎設施等方面布局數字基礎設施,明確各部門對數字基礎設施用地、用林、用海、用能給予支持,推動基礎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維。加快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新一代移動通信網絡建設、
光纖網絡和互聯網絡優化升級,加強海島、海域、山區等地區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國際海底
光纜,打造國際信息通信樞紐。推進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通用計算、智能計算、超級計算等多元算力建設,推動數據中心向綠色低碳方向發展。加強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推進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融合基礎設施布局,打造空天地海一體化信息網絡,推動車聯網建設和應用。
大力推動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為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產業,培育發展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利用數字技術對傳統產業進行全方位、全鏈條的數字化改造,提高數字產業整體競爭力。規定省政府統籌規劃數字產業發展,各市縣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市場主體培育和服務,構建大中小微企業協同共生的數字經濟產業生態。明確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建設,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加強國內外科技交流合作,推動數字技術創新。聚焦集成電路產業、衛星互聯網產業、電信服務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產業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創新發展,明確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路徑。
深入推進數據要素有效利用。從加強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推動公共數據開放運營、強化多主體參與數據開發利用、培育海南特色數據要素市場等方面促進數據的共享開放、開發利用和流通交易。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推動主動共享與按需共享相結合。探索由省人民政府數據管理部門統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模式。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行業組織合作,共同建設城市數據空間、行業數據空間。明確統籌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數據交易場所,培育數據經紀、數據托管等新業態,探索多樣化、符合數據要素特性的定價模式和價格形成機制。
此外,《條例》要求完善數字經濟發展保障措施,聚焦封關運作、貿易自由便利、安全發展等現實問題,加大數字經濟發展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