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刷臉”成為一種潮流:進入小區要“刷臉”,乘坐地鐵可以“刷臉”,購買商品除了手機支付還能“刷臉支付”……然而,隨著人臉識別技術的普及,“人臉信息”屬于敏感個人信息中的
生物識別信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泄露并濫用將對個人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傷害,甚至可能威脅公共安全。
因此,國家相繼出臺多部法律法規,明確人臉識別不得作為唯一驗證方式,使用數據的實體要盡到數據保護的義務,對數據濫用行為進行處罰,為“人臉信息”筑起保護墻。近日,記者走訪發現,廣州多個小區、學校、商場等場景都已應用人臉識別系統,大部分市民都對這項技術的安全監管問題表示關注。
走訪:“戴了眼鏡或者化個濃妝,就進不去了”
“貼了通知說為加強小區管理,然后取消了
門禁卡?!痹叫銋^寺右新馬路某小區業主吳小姐無奈地說,今年7月,小區物管處發下一份通知,開始實施人臉識別門禁方式,取消門禁卡進小區方式。住戶們為了方便進出,只能配合。
“開始覺得如果能加強管理就算了,現在發現,外面的人只需掃一下碼,登記一下行程,保安就放行了,感覺太沒有意義。”吳小姐認為,人臉識別系統加強管理的意義逐漸失去。
天河區人才公寓裝有智能門禁,一樓大門采用刷臉方式進入,房間大門采用手機藍牙開鎖或密碼開鎖的方式進入。市民麥小姐從2019年開始居住,逐漸發現人臉識別門禁有其短板,“有時候,我們戴了眼鏡,或者化個濃妝,就進不去了?!丙溞〗阏f,因此一樓大門經常敞開,無論是否居住在該棟的住戶都能隨意進出。
物管:居民爭議大,研究門禁方式走向
據了解,自2020年新冠疫情暴發以來,廣州很多小區都啟用了人臉識別
門禁系統,一方面保證無接觸進入,減少病毒傳播風險;另一方面,部分人臉識別系統還搭載測溫功能,減少物管人員工作壓力。
天河區南國花園小區從2020年3月起在四個大門啟用人臉識別系統,該系統搭載自動測溫功能,減少人工查驗身份和測溫的工作壓力。小區每棟一樓大門也安裝了“刷臉機”。除此之外,進入大樓電梯還需要刷門禁卡,才能去往相應樓層。
“由于社會上對人臉識別系統的討論比較多,并非所有人都同意錄入人臉信息,所以小區目前約有八成住戶加入人臉識別系統。同時,我們小區的人臉識別系統只能通過半道關卡,另外半道是梯控,依然是刷卡進入?!蹦蠂▓@小區物管人員表示,由于人臉識別系統限制了外賣、快遞人員上樓服務,部分居民意見比較大,所以小區并沒有強制執行人臉識別門禁方式。物管處對專業服務人員審核身份后,也能派出臨時門禁卡批準上樓。
天河區星匯園小區也采用了“智慧管家”管理系統,在家居、安防、門禁、車場等方面都安裝了智能
監控系統。2020年,星匯園小區引進了智能化門禁系統,實現人臉識別通行、智能
樓宇對講、
可視對講集成等功能。業主可以錄入裸臉和佩戴口罩的兩種臉部數據。
星匯園小區物管負責人表示,人臉識別方式只是為小區物業門禁系統“做加法”,業主還能使用
IC卡、藍牙門禁等方式進入家門,沒有強制使用哪種方式。“如今社會輿論對人臉識別系統比較敏感,我們也還在討論這種方式應該怎么走?!?
討論:人臉識別系統的安全性受關注
記者在學生、行政事業單位、企業白領、自由職業等人員中隨機采訪了30余人,大部分在銀行、酒店、公司、小區(學校)和各類APP中使用過人臉識別方式。對于人臉識別系統問題,“信息泄露”“安全問題”“隱私保護”等是他們口中的高頻詞。
南國花園業主呂阿姨表示,人臉識別系統是為人們生活提供方便,但是也有隱患,如何保護人臉數據依然是個“謎”。
“系統沒有很完善,容易被有心人利用,信息收集者有沒有很好保護使用者隱私,這個是需要完善管理的。”自由職業者李小姐說。
企業白領黃小姐說:“我對于健身房、小區等場所使用人臉識別功能十分抗拒,這是很隱私且涉及財產安全的個人信息,因此應保留人臉識別以外的方式?!?
物業管理從業人員吳先生告訴記者,大部分小區使用人臉識別系統,都是購買第三方服務,至于如何監管和保護數據,物管公司也無從得知。
一名在廣州從事互聯網數據安全的專家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人臉數據安全問題主要是兩方面:數據管理問題和網絡信息系統安全問題,這兩方面都是難題。一方面,數據管理問題就是防止接觸、儲存、使用數據的機構公器私用,這本身就很難管理。另一方面,就是防止信息系統被黑客入侵,這需要信息管理機構不斷投入技術力量建設運營信息安全系統。
“可喜的是,近期國家出臺了很多法律法規,對信息系統擁有方、管理方、提供安全服務的廠商都有法律約束,要求收集、儲存、使用數據的實體盡到數據保護的義務。同時,法律也對攻擊者的破壞行為有具體的處罰規定?!边@位互聯網數據安全專家還指出,防止黑客攻擊,沒有一勞永逸的安全方案,需要社會各界持續投入和加大運營力度。
立法:明確人臉識別不得作為唯一驗證方式
近期,對于個人信息保護、人臉識別技術相關問題,我國出臺了多項法律法規。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濫用人臉識別技術屬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權益,自8月1日起實施。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公共場所采集個人圖像、身份識別信息只能用于維護公共安全目的,該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山指出,法律已規定了人臉識別信息要專項專用,不能對外傳遞個人信息,更不能作為唯一驗證的方式。如上述規定已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不得以人臉識別作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出入物業服務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提供其他合理驗證方式。同時,也明確各種服務機構不能帶有任何強迫因素,不能通過一攬子告知同意等方式征得個人同意。
肖山說:“事實上,很多APP、門禁系統都是采用默認同意協議、強制使用的方式,如果拒絕這種方式則無法使用服務,這是不合法不合規的。目前相關新法規已經發布,建議相關機構研究多種驗證方式,給市民提供更多選擇,而市民也有權選擇自己喜歡的驗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