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二個月辦案時限屆滿”觸發藍色預警、“刑事案件降格為行政案件辦理”觸發橙色預警……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自2020年11月1日在云南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推廣應用,該平臺涵蓋了接處警、 案件信息、法律文書、證據材料、電子筆錄、監管信息等基礎執法業務數據,通過大數據智能化建設與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全面融合,深化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應用,不斷推動公安工作創新發展。
優化流程,實現全程動態監督
為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讓執法規范與智慧建設全面融合,云南省公安廳與高新興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打造智慧法治平臺,進一步提高民警規范執法的意識與能力,案件辦理質量持續提升。
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以大數據為基礎,依靠執法對象閉環管理模塊的設立,對執法對象從警情、案件、強制措施、 偵查措施、處理處罰、移送起訴等重點執法環節進行智能化動態監督,并根據不同監督預警的嚴重程度和緊急程度,將執法監督風險提示分為藍、黃、橙、紅四色預警信息。
被害人馬某榮于2021年6月22日向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普吉派出所報稱通過微信購物被詐騙4545元人民幣。經初步調查,辦案民警以犯罪嫌疑人實施詐騙時被詐騙對象具有明確指向性,將該案錯誤定性為普通詐騙,并受理為治安案件調查。24日該案觸發智慧法治平臺“刑事案件降格為行政案件辦理(電信詐騙類)”橙色預警。法制員收到預警信息后,再次審查材料,認定該案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手段符合電信網絡詐騙特征,且被騙金額已超過3000元,已達刑事立案條件。經督促整改,該案于6月25日轉立為刑事案件偵辦。
正是通過對警情、案件全覆蓋的24 小時不間斷監督,實現了人工監督向智能監督的轉變、從事后督促向事前提醒和事中糾正的轉變、從定期監督向全天候巡查監督的轉變,實現了對執法司法風險環節的事前預警、事中
監控和事后處置全程動態監督。
犯罪嫌疑人夏某祥因涉嫌詐騙罪于2021年6月25日被批準逮捕,8月22日該案觸發智慧法治平臺“逮捕后二個月辦案時限屆滿”藍色預警,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辦案民警收到預警信息后,審查確定該案已臨近移送審查起訴期限,符合移送審查起訴條件,于次日將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除及時提醒執法監督風險外,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還會針對民警不同的執法行為風險預警進行培訓,有針對性地發送培訓資料,民警完成培訓后還要進行線上考試,通過后系統自動關閉預警,若不通過則將該情況上報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實戰實效,提升智慧應用水平
一起警情是否構成案件?構成什么性質的案件?適用哪條法律?對嫌疑人應該如何處罰?這些曾經的痛點,都在信息化、智能化、現代化的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得到有效解決。
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有各種渠道匯聚而來的數據信息,民警在偵辦案件過程中,會得到平臺賦予的相應權限,能根據辦案需要來調取案件嫌疑人的相關信息。還整合公安基礎數據和各項法律法規,民警在辦理具體案件過程中,及時進行提醒。
另外,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在接收到民警上傳的嫌疑人筆錄、證據、證人證言等材料后,能根據涉案金額、案件情節、社會影響、其他地方公安機關辦理同類案件的處罰標準等因素進行全面、綜合分析,對案件進行定性和處罰提供建議。平臺還可以對案件嫌疑人的筆錄、證人證言等進行分析,從數據中發現,各個證據之間是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對發現的疑點問題及時提醒民警進行核查、補充證據,確保案件得到公正有效的辦理。
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還在保證案件信息安全的同時,突破地域信息屏障,打造交叉的新型評查模式。利用7天時間迅速創設智能化案件評查系統,組織全省公安機關法制部門開展對近三年絕對不捕、不訴案件的專項評查工作,一改傳統集中人員、集中案卷的傳統評查模式,網上評查+縣級公安機關交叉評查,僅用20天就完成全省1733件個案評查工作,智能化評查效率是傳統評查的近5倍。同時以降低民警工作量為出發點,平臺系統自動讀取嫌疑人和案件基本信息,自動匯總評查過程中記錄的問題瑕疵,自動生成評查報告模板,民警專注于評查結論和意見建議書寫,極大減輕民警評查書寫量。
創新應用,打造云南公安“1224”執法監督體系
為積極適應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對公安工作帶來 的機遇和挑戰,持續完善智能化輔助監督應用建設,不斷提升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的深度應用,構建大數據背景下執法監督新路徑,打造以智慧法治平臺為核心的云南公安“1224”執法監督新體系。
通過將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1個平臺)、執法監督管理中心、執法辦案管理中心(2個中心)和法制員、案件管理室(2項依托)的各項功能、資源進行全面整合,實現對辦案全流程的風險預警、各級公安機關日常辦案的執法巡查、查找執法突出問題的案件評查、客觀評價執法質量的執法考評等4大智能。
今后,云南省公安廳通過不斷推進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臺與大數據、 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成果的融合應用,利用智能化系統平臺為民警執法辦案戴好 “緊箍咒”穿好 “防護服”,必將推動形成公安機關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 的“云南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