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區矯正對象再犯罪率為0.044%,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這是2021年山西社區矯正工作交出的成績單。
打造“一局一中心”縣級社區矯正模式,構建“1+7+1”社區矯正執行制度體系,建設山西省社區矯正一體化平臺……
這是全省社區矯正機構為了這份成績單付出的努力。
“近年來,山西省司法廳深入貫徹落實社區矯正法,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創新實踐,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建章立制,推進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智能化建設,全面推動社區矯正工作高質量發展?!鄙轿魇∷痉◤d黨委書記、廳長董一兵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一局一中心”充實基層力量
社區矯正重點在基層,關鍵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
“為解決社區矯正工作長期面臨的統籌協調、保障監督等問題,在省本級、11個地級市均成立社區矯正委員會的基礎上,推動全省117個縣(市、區)全部成立由縣長或政法委書記擔任主任的社區矯正委員會,在機構設置、經費保障、監督管理、教育幫扶等方面統籌協調本轄區社區矯正工作。部分鄉(鎮)結合工作需要,也設立了鄉(鎮)長任主任的社區矯正委員會?!鄙轿魇∷痉◤d黨委委員、副廳長馬慧健介紹說。
與此同時,針對縣區社區矯正機構不健全、人員不規范等問題,全省117個縣(市、區)在保留原有社區矯正中心的基礎上,全部依法設立縣社區矯正管理局,形成了“一局一中心”的縣級社區矯正模式。
所謂“一局”,即社區矯正管理局,在人員配備上實行“專職+民警+輔助人員”執法隊伍模式,即主要由專門機關工作人員和監獄戒毒民警組成,檢察院、公安機關人員輔助參與,具體履行調查評估、組織入矯解矯、外出申請審批、考核獎懲審批、變更居住地審批、提請撤銷緩刑、撤銷假釋、收監執行等職責,保障刑事判決、裁定和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正確執行。
“一中心”即社區矯正中心。中心按照“事業編制+社工+心理咨詢師”的模式配備人員,具體履行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管理、法治道德教育、心理矯正、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就學指導,組織公益活動,申請社會救助、社會保險、法律援助幫扶等職責。
“1+7+1”制度體系規范運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社區矯正法,山西省司法廳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印發新修訂的《山西省社區矯正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實施細則》聚焦全省社區矯正工作實踐中急需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在法律框架內對社區矯正的統籌協調、部門銜接、業務流程、監督保障等事項進行全面規范,重點突出針對性、實用性和操作性,在健全完善山西社區矯正制度體系中起統領抓總作用。
記者注意到,《實施細則》注重體現山西特色,將近年來山西社區矯正實踐中探索形成的社區矯正中心職能作用進行固化,規定社區矯正機構可依托社區矯正中心履行教育幫扶職責,同步解決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短缺的問題。
在此基礎上,山西省司法廳又制定出臺了《山西省社區矯正調查評估辦法》《山西省社區矯正對象分類管理及考核獎懲辦法(試行)》《山西省社區矯正宣告規定(試行)》《山西省司法廳關于加強監獄與社區矯正機構銜接配合工作的實施意見》《山西省司法廳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參與社區矯正工作選派管理考核辦法(試行)》《山西省社區矯正檔案管理辦法》和《山西省社區矯正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及運用管理使用辦法(試行)》7項制度對重點執法環節進行細化規范。
此外,省司法廳還出臺《山西省社區矯正執法文書格式(試行)》對原有文書模式進行了全面修訂、細化和拓展,力求內容全面、文字簡潔、格式統一、便于操作。
“1個實施細則,7項細化制度,1套執法文書,形成了全省社區矯正執行層面‘1+7+1’制度體系,為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執法規范化建設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山西省司法廳社區矯正處處長薛軍賢說。
智能平臺實現四級共享五級實傳
在山西省司法廳指揮中心大屏幕上,山西省社區矯正一體化平臺實時顯示社區矯正在冊人數、年齡結構、性別比例、矯正類型占比等數據。點擊進入后,檔案管理、監督管理、執法審批、教育幫扶等模塊便呈現出來。
記者在平臺看到,檔案管理模塊實現了所有社區矯正對象、工作人員、選派民警、社會工作者等人員檔案和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中心等機構檔案的數字化管理。監督管理模塊可進行點名抽檢、定位
監控和警示管理。
“執法審批則包含了請續銷假審批、執行地變更等對內管理和提請治安處罰、提請逮捕等對外提請功能。教育幫扶實現了制定矯正方案、組織集中教育、個別談話教育等網上進行。平臺實現了省市縣鄉四級共用共享,數據實現了部省市縣鄉五級實時傳遞?!鄙轿魇∩鐓^矯正一體化平臺工作人員介紹說。
2021年1月,山西省社區矯正管理機構通過一體化平臺對社區矯正對象例行遠程點驗中,發現呂梁嵐縣社區矯正對象李某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外出后,及時向執行地社區矯正機構發出督辦函。當地核實后對李某給予警告處罰。
3月,李某請假外出。社區矯正機構通過平臺進行活動位置及軌跡核查時再次發現其請假外出期間,活動范圍與申請目的地嚴重不符。因再次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執行地社區矯正機構給予李某二次警告,但李某不服管理拒不返回。
2021年3月底,執行地社區矯正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向原判人民法院提請撤銷緩刑。原判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