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廣東省公安廳、省教育廳主導,廣東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協會組織修訂的兩項廣東省地方標準《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DB44/T702-2022和《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要求》DB44/T834-2022,已于2022年1月11日經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地方標準批準發布公告》[2022第1號(總第219號)]發布,將于2022年4月11日開始實施。
加強高校、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關系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事關千萬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穩定。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學校安全工作,廣東省公安廳會同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建立有關校園安全防范相關溝通機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7〕35號)、《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等相關文件和精神要求,全力全方位推進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并推動修訂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標準。
據介紹,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DB44/T702-2022有以下亮點:一是適用單位涵蓋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普通高等學校及所屬單位、其他高等教育機構;二是適用于以上場所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等多個環節;三是明確界定了高校的“重點要害部位”和“重點公共區域”范圍,采用列表的形式將各重點要害部位和重點公共區域所需的安全技術防范設施逐項列明;四是以邏輯結構圖的方式呈現整個技術系統,清晰描述各系統組成部分之間的邏輯關系;五是明確規定系統各部分功能要求和技術指標,安全防范平臺和
監控中心的建設要求,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以及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營方面的要求。
《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要求》(DB44/T834-2022)其亮點主要有:一是適用場所包括廣東省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中職、中專學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訓機構或場所;二是適用于以上場所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三是建立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重點防范部位設施配置表;四是對各個子系統提出了具體功能和技術要求,包括訪客管理系統主要功能要求、防沖撞系統或設施主要功能要求和技術要求、應急廣播系統主要功能要求和技術要求、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營方面的要求等。
據了解,以上兩項標準的修訂都采用了目前最先進的技術成果,可滿足全省各級政府對校園安全建設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社會效應:一是有利于校園技防工程建設市場的規范化,引導安防行業的技術創新方向,推動安防行業的健康發展;二是兩項標準可操作性強,為建設、施工、檢測、監理、運維等單位提供了高水準、清晰明確、成體系的學校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管理規范,將為全省學校提高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推動平安校園建設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