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據工信部網站消息,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根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決定開展2022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工作。
據了解,此次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工作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企業的遴選和推薦報送工作,中央企業負責其下屬企業的遴選和推薦報送工作。申請認定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應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突出成果,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編寫要求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企業不超過3家,已開展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企業不超過4家;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央企業各擇優推薦1家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資料,2021年共有58家企業入選2021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