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安委辦發布《關于做好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工作的通知》,圍繞保障安全生產強化年、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等重點工作開展,扎實做好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工作。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安委辦關于做好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運輸局、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有關省屬企業,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工作的實施意見》(魯安發〔2022〕2號,以下簡稱《意見》),圍繞保障安全生產強化年、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等重點工作開展,扎實做好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診斷基本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主動問診。交通運輸企業要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聚焦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領域,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診斷工作,完善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改雙重預防機制,做好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
(二)堅持突出重點,精準診斷。聚焦企業安全生產作業關鍵設施設備、重點部位環節,組織技術人員、專家和保障支持單位,及時做好風險隱患的排查整治,推進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整治的精細化管理。
(三)堅持診改結合,閉環管理。對診斷發現的安全風險和隱患,建立工作臺賬,實施清單化管理,做到邊診邊改、立診立改,全面落實防控和整改措施。
二、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診斷的重點內容
除省安委會《意見》明確涉及交通運輸行業內容外,全省交通運輸企業要重點圍繞《山東省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指南》(魯交安委辦函〔2020〕40號)、《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魯交安〔2022〕5號)要求,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素質、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投入和經費使用、安全生產信息化智能化建設運用、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情況的安全生產診斷。
廳有關處室單位、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可根據上述要求,結合地區、領域和企業實際情況,確定其他需要診斷的事項。
三、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診斷的主要方式
(一)企業自我診斷。交通運輸企業要結合領域特點和自身實際,根據不同時段和季節特點,結合日常工作部署,組織做好安全生產診斷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是診斷第一責任人,診斷工作要在本單位主要負責人領導下進行。企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要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制定診斷計劃或工作方案,具體組織實施,并做好向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的情況報告。對診斷出的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按規定做好如實記錄,實施清單化閉環管理。對整改難度較大、短時間難以整改到位重大隱患,要組織做好風險評估,明確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并報告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二)第三方診斷。交通運輸行業風險較高領域企業,如道路客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港口危險貨物裝卸倉儲、交通工程建設養護、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水路運輸等,要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對高風險部位和關鍵環節安全診斷,可根據實際情況聘請具有法定資質或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機構提供服務。
(三)部門診斷檢查。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大檢查工作、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駐點監督、專項督導、安全生產信用評價等工作,按照“分級分類”原則,科學確定開展部門診斷檢查企業領域、數量和比例,組織業務骨干、專家團隊、第三方機構等深入企業和現場一線,幫助查找問題,指導改進工作。在診斷檢查過程中,對發現重大風險防控措施不到位、重大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情況的,要依法依規做好處罰。對涉及安全生產信用等級管理的企業,要實施信用扣分或降級;對涉及安全生產信用重點關注名單制度的企業,要及時納入重點關注名單,實施重點監管。要注重選樹和培育工作典型,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四、規范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診斷第三方機構服務行為
(一)自覺接受行業主管部門監督。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診斷的第三方機構,要嚴格執行省廳《關于規范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第三方機構服務工作的通知》(魯交安監〔2021〕6號)要求,做好在“山東省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和監管監察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用系統”)注冊,及時填報更新有關信用信息,自覺接受服務對象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其服務行為的監督。在開展診斷任務前,要書面告知診斷企業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委托企業要督促并協助其做好書面告知工作。
(二)依法依規開展安全生產診斷。第三方機構要遵循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原則,依法依規開展診斷工作,真實反映服務項目的安全事實,并對服務結果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要主動加強交通運輸業務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配備,健全完善內控制度和服務程序,出具診斷報告,建立服務檔案,做好記錄和歸檔保存。要及時將診斷意見反饋委托單位,指導做好整改提升。如發現委托單位存在重大隱患或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第一時間報告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三)加強對第三方機構服務行為監督。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安全診斷工作的單位,要與第三方機構依法簽訂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對象、范圍、權利、義務和責任,合理約定服務期限,并做好服務質量評價。委托單位發現第三方機構在提供診斷服務時弄虛作假、提供雷同報告或虛假報告、服務人員不具備專業能力、冒用主管部門名義要求接受有償服務和推銷商品、嚴重偏離技術把關功能定位等嚴重失信行為的,要通過舉報投訴等方式主動報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及時收集相關第三方機構診斷質量評價,調查核實投訴舉報事項,并依據《山東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第三方服務機構信用管理評價指標細則(2021版)》(魯交安委辦函〔2021〕54號),做好第三方機構安全生產信用等級動態調整,按規定實施交通運輸市場禁入限入措施,并抄告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提出取消資質、職業禁入建議。
(四)嚴格第三方機構安全生產信用激勵懲戒措施使用。全省交通運輸各級各單位要將第三方機構安全生產信用狀況作為重要選擇依據,及時通過信用系統查詢第三方機構安全生產信用等級信息,優先選擇安全生產信用等級高的第三方機構提供診斷服務。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要率先垂范,優先選擇安全生產信用AA級、A級第三方機構提供相關服務,謹慎選擇C級及以下等級(未在信用系統查詢到相關信息的,按C級實施懲戒措施)。對C級及以下等級第三方機構承擔的服務項目,特別是需要履行安全評價等法定程序的,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將相關企業和項目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和執法力度,嚴格落實信用扣分、信用降級和聯合懲戒要求。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安委辦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