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與相關法律的銜接協調,完善法律責任制度,保護個人、組織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國家網信辦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于近日公布,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9日。
據悉,《征求意見稿》擬對網絡安全法作以下修改:一是完善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一般規定的法律責任制度。結合當前網絡運行安全法律制度實施情況,擬調整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保護義務或者導致危害網絡運行安全等后果的行為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
二是修改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法律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有關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
三是調整網絡信息安全法律責任制度。適應網絡信息安全工作實際,對違反網絡信息安全義務行為的法律責任進行整合。
四是修改個人信息保護法律責任制度。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全面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律責任制度,擬將原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責任修改為轉致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