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5月,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等9部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意見》以來,全國已有多省份、多部門聯合推進智慧社區建設。
河北省
2022年8月,河北省民政廳、政法委、政務辦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依托已有平臺,因地制宜推進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臺建設,推動部署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的各類社區管理服務信息系統與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和融合應用,提供一體化管理和服務。拓展智慧治理場景,全面推進“互聯網+社區黨建”,推動社區黨建工作和黨員管理服務信息化,推行“社區輸入+網上推送+部門響應”工作模式,健全即時響應機制,及時回應群眾訴求。構筑數字生活圖景,依托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臺,推動就業、醫療、救助、養老、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指尖辦”、“網上辦”、“就近辦”?!秾嵤┮庖姟窂娬{,推進數據應用管理,依托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信息庫,加強地名地址信息管理,完善社區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基礎數據。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智慧安防小區智能感知設施建設力度,穩步提升優選型、示范型小區建設比例;深化智慧安防小區應用,整合各方資源,加強解析比對和實戰應用,創新發展基層社會治理手段。(來源:河北省民政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
2022年11月,自治區民政廳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基本構建起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智慧社區服務平臺,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數字社區,社區治理和服務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更好感知社會態勢、暢通溝通渠道、輔助決策施政、方便群眾辦事。
《實施意見》包括集約建設智慧社區平臺、拓展智慧社區治理場景、構筑社區數字生活新圖景、推進大數據在社區應用、精簡歸并社區數據錄入、加強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改造等主要任務。
《實施意見》要求以2023年、2024年、2025年的3年時間節點,將智慧社區建設劃分成試點起步、全面推進、總結驗收等3個階段。(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
山東省
2022年11月,山東省大數據局 、山東省民政廳、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員會、中共山東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2022年底前建成約1200個智慧社區;2025年年底前,建成不少于5000個智慧社區,社區治理和服務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社區層面基本實現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等階段性目標。
智慧社區平臺方面。明確因地制宜推進縣域統一的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臺建設,逐步通過“愛山東”“山東通”支撐社區智慧化的應用需求。
社區數據匯聚方面。明確由縣級統籌社區數據資源整合匯聚,推動一體化大數據平臺與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臺融合貫通。
社區數字基礎設施方面。推動社會資本參與社區便利店、智能快遞柜、智能充電樁等便民服務設施建設,加快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智能物聯感知設施融合應用等。
全面強化智慧社區精細化治理能力,從推動治理方式創新、引導群眾參與共治、提升精細治理成效三個方面制定措施。
治理方式創新方面。發揮數字技術在社區治理和輔助決策中的作用,提升社區全周期管理水平。完善社區網格治理平臺功能,提升社區治理現代化水平。
群眾參與共治方面。強化群眾參與共建共治。積極擴展數字支撐下的線下服務。推動線上志愿服務規范化發展。
提升治理成效方面。主要是在疫情防控、社區安防、應急處置等重點領域,提升精細治理成效。
全面提升智慧社區便捷化服務水平,從優化政務服務供給、完善生活服務功能兩個方面制定措施。
政務服務供給方面。提出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下沉基層辦理。完善“愛山東”政務服務平臺功能,推動就業、健康、衛生、醫療、救助、養老等事項實現“網上通辦”“掌上通辦”。
生活服務方面。推動水電氣暖等公共事業線上辦理。推動社區生活場景數字化。強化數字技能培訓,助力消除“數字鴻溝”等。(來源:山東省民政廳)
吉林省
2023年6月,吉林省民政廳、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中共吉林省委宣傳部、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員會、中共吉林省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吉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吉林省公安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吉林省商務廳、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廳、吉林省體育局 、吉林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吉林省郵政管理局、吉林省殘疾人聯合會等十七部門印發《關于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重要任務包括推進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和信息平臺建設、完善社區治理服務數據庫、拓展智慧社區治理場景、打造數字社區生活新圖景等。
《實施意見》提出,2023年,部署開展省級智慧社區建設試點;2024年,有序擴大試運行規模,深化平臺服務功能;2025年底前,基本構建起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智慧社區服務平臺,逐步建設便民惠民智慧服務圈,力爭建設一批共治共享的智慧社區。
《實施意見》提出,2023年,選擇2-3個縣(市、區)部分社區開展智慧社區建設試點,已自行開展智慧社區建設的縣(市、區)可優先納入省級建設試點,依托試點統籌建設開發省級智慧社區信息系統,根據社區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逐步配套智慧終端,拓展智慧應用。省市兩級加強對試點單位政策指導,適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推動智慧社區建設水平和惠民實效擴面提升,營造良好建設氛圍。(來源:吉林省民政廳)